枣人社函〔2019〕28号
关于开展2019年度枣庄市“金蓝领”
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枣庄高新区政工部、市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为加快推进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企业大规模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山东省“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9〕53号)、《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19〕8号)和《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度“金蓝领”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金蓝领”培训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统一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一、培训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培训范围
培训项目要紧紧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产业相关职业(工种)中选择。重点支持区域经济发展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智能制造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作用、独具地方产业特色的产业。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参照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企业人力资源培养要求开展培训。
主要面向我市各类企业在职职工和技工(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不纳入“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范围。
(二)申报条件
参加技师培训的人员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截至2019年年末,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满3年(含)。
参加高级技师培训的人员一般应符合下列条件:截至2019年年末,具有技师职业资格满3年(含)。
截至2019年年末,累计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年限分别满14年(含)、18年(含)的,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也可分别报名参加技师、高级技师培训。
二、培训方式及步骤
(一)宣传发动
各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的宣传发动工作,通知辖区内企业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训,督促企业做好与培训基地的对接工作,指导企业按时将报名材料报送至培训基地审核。
(二)培训基地名单
1.枣庄技师学院(技师、高级技师)
2.滕州高级技工学校(技师、高级技师)
(三)培训计划
各“金蓝领”培训基地应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实际需要和技能人才需求,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并于培训开展前将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方式、课程安排)、培训人员名册、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备案通过后按方案组织实施。
(四)培训方式
培训应结合企业生产实际,采用科学有效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理论学习、模拟操作、技术攻关交流等内容,努力解决工学矛盾。鼓励推广数字化职业培训模式,开发数字化培训资源,采用慕课、微课程、线上线下结合等模式开展培训。
(五)培训内容及要求
培训过程应严格按照备案通过的培训方案执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210个课时(学时),其中思政课程不少于10个课时。理论课程不少于110个课时,一般应包括“金蓝领”通用知识、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质量意识、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消防知识和健康卫生等内容。实际操作培训可结合企业生产开展,应不少于90个课时(学时),努力提高培训人员技能操作水平,增强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
(六)资格审查
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名材料(培训人员申请表及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复印件,本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法律性责任的承诺书等),由各培训基地负责收集整理,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范围、条件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予报名。有关报名材料应及时归档备查。
(七)考核评定
培训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核鉴定,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命题、考评、督导、阅卷等考务工作。考试分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试两个步骤进行。理论知识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参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执行;技能操作考试采取现场操作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操作;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为成绩合格,方可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考核鉴定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八)颁发证书
考核鉴定合格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内的职业(工种)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九)总结归档
培训结束后,各培训基地应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将培训大纲、培训方案、报名材料、培训人员名册、教师备课本、签到簿(本人签名)、影像资料、绩效评估报告资料等整理存档备查。
三、经费保障
2019年度枣庄“金蓝领”培训补贴标准为技师2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培训项目实行“先垫后补”的办法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培训实施后,市财政部门按照下达给各培训基地的培训计划,先行拨付60%的培训补贴资金,培训任务完成后全额拨付培训项目补贴资金。对未完成培训计划任务的部分不予补贴,市财政部门收回相应的补贴资金。
所需经费按照《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枣财社〔2019〕19号),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四、强化监督和绩效评价
各培训基地要精心组织实施 “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培训质量。培训基地要建立专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补助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完成培训任务的,应于2019年11月20日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书面说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对“金蓝领”培训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如发现不按规定和要求组织培训、未开展培训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培训基地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追缴套取或挪用培训补助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对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骗取培训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对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追责。各培训基地应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 枣庄市2019年“金蓝领”技师(高级技师)培训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和培训项目绩效评估报告(包括:项目开展基本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支出明细表、资金使用绩效情况自评报告等内容)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联系人:孙晴晴
电 话:3317254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枣庄市财政局
2019年9月20日
枣庄技师学院联系人:张建平,电话:8698099、13563289339
滕州高级技工学校联系人:李玉军,电话:5632760、13562216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