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申报职业技能鉴定。
二、受理单位
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
三、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关于颁发<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3]134号);
3.《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18版)>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26号)。
四、申请主体
自然人。
五、受理条件
符合国家职业资格报名条件。
六、申请材料
申请人提交:
1.身份证;
2.2寸照片1张;
3.以下材料根据报名条件要求提交:(1)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级别职业资格的,需提交原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可在职业资格网上查询的,可不提交);(2)申报条件要求具备一定学历的,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全日制在校生集体报考的可由院校出具集体报考证明和在校学生花名册);(3)申报条件要求满足一定工作年限的,需提交工作年限承诺书;(4)申报条件要求持有预备技师证的,需提交预备技师证书原件。
七、办事流程
注:1.现场办理;2.外网申请,现场办理。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人社函[2009]188号)。
九、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手续完备,1个工作日。
十、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632-3255978,监督电话0632-12333。
十一、办理地点
枣庄市新城民生路366号。
十二、声明及二维码
声明:服务指南实行动态调整,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