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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部门预算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规划财务科    发布时间:2019-02-14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功能分类科目)
        二、2019年收支预算总表(经济分类科目)
        三、2019年收入预算表
        四、2019年支出预算表
        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七、2019年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八、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枣庄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枣政办发〔2017〕56号),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拟订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体系。
        (三)负责促进就业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职业培训制度,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社会保险关 系转续办法和社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险基金投资政策;负责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五)负责政府人才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人才开发政策;参 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规划、政策以及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创新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健全落实博士后制度;协调推进全市人才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非教育系统公派留学管理工作;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本系统、本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六)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政策;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安置政策。
        (七)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拟订企业人员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监督执行。
        (八)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拟定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项目及人员的审批、审核、备案;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和聘请外国专家规划;拟定国(境)外人员来我市工作政策;拟定国(境)外专家来我市定居政策;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对外交流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包括财务不独立的两个事业单位)
        2枣庄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3、枣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
        4、枣庄市医疗保险事业处
        5、枣庄市军队转业干部和专家服务中心
        6、枣庄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
        7、枣庄市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处
        8、枣庄市职业技能管理服务中心
        9、枣庄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原枣庄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10、枣庄市人事考试中心(财务不独立

        附件:人社部门2019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