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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调资说明
        来源: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作者:工资福利科    发布时间:2018-12-24

        2018年调资说明

         

        一、调资表格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批表》(一式一份)、《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审批花名册》(一式三份)职务(岗位)按2018年6月30日情况填报。

        2、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审批表(一式一份)、《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花名册》(一式三份)

        二、报送方式

        在职人员调资表格从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再报送纸质版。

        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审批表、花名册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www.zzhrss.gov.cn)下载电子表格,用A4纸打印报送。

        三、试用期(初期)工资

        2018年1-6月新录用人员,且在2018年7月试用期(初期)仍未期满的,从人事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调资审批表、花名册。如某人2018年2月起执行试用期工资,2018年7月仍在试用期内,则需从系统报送调资审批表、花名册,从试用期工资老标准变动到新标准,自2018年7月执行。

        2018年7月以后新录用的人员,从执行试用期(初期)工资的当月起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在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初期)工资审批表、花名册。

        办理试用期(初期)调资需提供原审批的工资花名册。

        四、转正定级工资

        20187后转正定级的人员,从转正定级的月起执行原定级工资调整后的新标准在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确定工资审批表、花名册,报批时需提供原审批完的转正定级花名册。

        五、工资变动

        20187后已办理工资变动手续的人员,此次调资分两步,一是从20187月起执行原职务(岗位)的新标准,二是自职务(岗位)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职务(岗位)的新标准从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调资审批表、花名册和工资变动审批表、花名册,报批时需提供原审批完的工资变动花名册。如某人2018年11月由科员提拔副科,并已办理完副科工资,则这次调资2018年7-11月按科员新标准执行,2018年12月后按副科新标准执行

        六、一次性退休补贴

        2018年7月1日以后已办理退休手续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分两步,一是从2018年7月起执行在职人员新工资标准;二是退休时享受一次性退休补贴的人员,从达到退休年龄的下月起按退休当月基本工资即调整后的新工资标准作为一次性退休补贴的计发基数,重新进行审批,从工资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报批时需提供原审批完的一次性退休补贴审核表。如:某人2018年8月到达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其2018年7-8月按在职人员增资,一次性退休补贴以8月的新工资标准为基数。

        201871达到退休年龄但未在当月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需在在职人员增资花名册上备注退休时间和办理退休手续时间。

        七、死亡抚恤金

        2018年7月以后办理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的原在职人员及离休人员,需按照调资后的新标准对增发部分进行审批,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呈批表》(一式三份),报批时需提供原审批的抚恤金呈批表及本次的增资花名册

        八、时间要求

        此次调资,省里要求确保在12月底前完成新增工资和离休费的兑现和补发工作。请各部门、单位务必于12月27日前将调资及增加离休费相关表格报送至我局,待我局审核后立即分别报送至市财政局和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

        九、其他事宜

        由于办公场所空间有限,请各主管部门汇总所属事业单位调资相关表格统一报送。

        联系电话:3314331

         

         

         

         

                                                                         枣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科

                                                                         2018年12月24日